2017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重要知识点辅导二

一级造价工程师 模拟试题 造价工程师考试网 2018/02/04 17:30:19

 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
(1)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;
(2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;
(3)联合体协议书(如工程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);
(4)投标保证金;
(5)已标价工程量清单;
(6)施工组织设计;
(7)项目管理机构;
(8)拟分包项目情况表;
(9)资格审查资料;
(10)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投标文件编制时应遵循的规定
(1)按“投标文件格式”编写,如有必要,可以增加附页,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。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,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能吸引招标人的承诺。
(2)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、投标有效期、质量要求、技术标准和要求、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。
(3)签字和盖章: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单位盖章。
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、行间插字或删除。如改动,改动处要有签字或盖章。
(4)投标文件正本一份,副本份数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。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,以正本为准。
(5)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,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。如允许提交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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